我成了他包养的情人。
我住在一幢漂亮的公寓里,我要什么,他都会给我。
我知道,假使我要他离婚娶我,他也会答应。
但我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。
我不想幸福。
要是不可以嫁给你,我也不想嫁给任何人。
他是个聪明人,一起的日子里,我从他身上学了很多是书上学不到的,所有关于建筑的,即使是细微未节,我全懂了。
我想学画,他就给我找来最好的老师。
我想学纲琴,他也把最好的老师找来。
他常常带我出国。在国外,我逛的不是百货店和时装店,而是博物馆和画廊。我认识了许多顶尖儿的艺术家。
所有你喜欢的,我都去学。
那时候,我并没有想过会跟你再见。我只是想要成为你。我知道听起来很荒谬,但我就是要用这个方式来爱你。
我也买了许多珍珠首饰,因为你说过珍珠最好看。我的收藏中有些是很昂贵,很罕有的珍珠。但是,它们没有一件是不可以失去的,因为这些都不是你送的。
20
十年来,我一直搜集你的消息,只要报上提起你,不管是一篇访问,或是短短几行的报道,我都会小心地剪存下来。
我订阅建筑艺术的期刊,为的也是不要错过任何关于你的消息。
只要是你设计的建筑物,不管是在任何一个城市,我都会一再回去品味。我甚至轻抚那儿的每一块石头。
你一直都在我心里。我的回忆从没老去,反而一天比一天鲜明。
我总是梦想有那么一天,我们会相见,你或许会爱上现在的我。我不是说过,我变漂亮了吗?
曾经有两次,我见过你。
第一次,是在一个舞会上,我扣那位年老的建筑商结伴出席,我在挤拥的宾客中看到你。你一如往昔,依旧那么迷人。那天晚上,许多女人都偷偷地注意你。
那年,你是三十七岁吧,在你身边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,看来只有二十岁。
第二次见到你,我是在我的车上。
那天,我的司机送我回家。
当车子经过一家华丽的餐厅门口时,我看到了你。你刚从餐厅走出来。
那年,你是四十二岁吧?
你还是那么潇洒,一点都没变。你手里牵着一个女孩子,这一个同样不会超过二十岁,娇嫩得像朵盛放的鲜花。
两次的相遇,你都没看见我。
第一次,我本来可以走上去跟你打个招呼。第二次,我本来可以叫司机把车子停在你面前。
我没有这样做。因为,在我那位年老的情人眼里,我是那么年轻,然而,跟你身边的女孩子比较,我却老多了。
我终于明白男人为什么爱慕青春。
人世间惟有青春。它是一种天赋,你不需要做什么也能拥有。然而,当它要消逝,你无论做什么也留不住它。
我说过,我很漂亮。
可是,愈是漂亮的女人愈是看到自己身上最微小的变化和最无情的岁月。